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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6-24 10:27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即日起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见文内
根据市教育局教研室事业发展需要,拟公开选调教研员3名,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岗位
信息技术(高中)、初中英语、小学道德与法治等学科教研员
二、选调范围
宁波大市范围内事业编制在职教师、教研员。
三、选调条件和要求
1.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有理想信念,遵纪守法,有良好师德,为人师表,有教育情怀。
2.热爱教研员工作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,有团队合作精神。
3.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和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(或区县级名师)及以上荣誉称号。具有较强的专业教学能力、专业指导能力和专业教(科)研能力。近5年曾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、发表专著或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。
4.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45周岁以下,从事相关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满10年及以上。
5.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四、选调办法和步骤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: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。
2.报名地点: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(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文苑路 462 号 3 号楼 808 室);联系人:陈老师,电话87689064。
3.报名方式:下载《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)按要求填写好,由本人送交至报名地点。
4.提交材料:
(1)报名表1份。
(2)学历(学位)证书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、所获各类荣誉证书、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教科研成果及本人近五年代表作等。
(3)近期彩色照片证件照一张。
5.资格审查。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后,确定候选人名单并通知本人。
(二)面试和调动:
1.选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,主要考核报考者表达能力、逻辑分析能力、专业指导能力和举止仪表等。
2.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推荐名单,并进行考察。
3.考察后将拟选调人员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审议,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。
4.公示后无异议的,办理调动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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